嘉應學院梅州師范分院 部分公務活動執行標準一覽表 |
項 目 |
標 準 |
|
政策依據 |
備 注 |
差旅 |
住宿費 |
市外: |
市內: |
梅市財行【2016】24號 |
封頂按實報銷,超出部分自行負責。 |
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東莞、中山、江門 |
550元/人.天.廳級 |
500元/人.天.廳級 |
450元/人.天.其他人員 |
汕頭、韶關、河源、惠州、汕尾、陽江、湛江、茂名、肇慶 、清遠、潮州、揭陽、云浮 |
530元/人.天.廳級 |
420元/人.天.其他人員 |
400元/人.天.其他人員 |
以上20市以外所轄縣(市)出差 |
500元/人.天.廳級 |
400元/人.天.其他人員 |
伙食補助(包干) |
100元/人.天 |
按誤餐補助規定執行 |
|
梅市財行【2016】25號 |
1.到市外; |
住宿的 |
早餐20元,午、晚餐各40元 |
2.參加會議、培訓的按來、回途中包干; |
未住宿的 |
午、晚餐各40元 |
3.文件規定食宿自理的、出差辦事的按天包干。 |
市內交通費(包干) |
80元/人.天 |
梅市財行【2014】38號 |
1.到市外,且無單位派車、包車的; |
2.參加會議、培訓的按來、回途中包干; |
3.文件規定食宿自理的、出差辦事的按天包干。 |
誤餐費(包干) |
住宿的: |
早餐20元,午、晚餐各40元 |
梅市財行【2016】25號 |
1.市內出差、公務誤餐的(含城區); |
2.未住宿的只限午、晚餐; |
未住宿的: |
午、晚餐各40元 |
3.夜餐補助只限于工作加班到晚上11點以后的。 |
會議 |
會議費 |
一類會議:460元/人.天 |
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 |
實行綜合定額控制,按實報銷,含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其他費用 |
二類會議:360元/人.天 |
三類會議:310元/人.天 |
公務接待 |
餐費 |
早餐30元/人.餐 |
中辦發【2013】22號粵辦發【2014】12號 |
目前未有文件明確標準,主要參照市直相關單位做法 |
午餐60元/人.餐 |
晚餐60元/人.餐 |
培訓 |
培訓費 |
市外: |
|
市內: |
|
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 |
|
450元/人.天 |
|
180元/人.天 |
|
|
其它 |
節假日組織考試監考費 |
100元/人.天 |
梅市財行字【2007】29號 |
|
保密費 |
赴省領、送試卷保密費:150元/人.天 |
市工改領導小組第六場會議紀要 |
|
保密室值班保密費:100元/人.天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由嘉應學院梅州師范分院總務科于2020年10月整理 |
2020年11月9日
(撰稿:吳漢明 審核:劉建剛 審批:卓烘成、趙仁發)